《臺灣經濟預測與政策》出版與寫作倫理聲明書
一、投稿規範
作者投稿《臺灣經濟預測與政策》(以下簡稱本刊),即代表已確認該文章未曾出版且目前沒有投稿至其它刊物,同時投稿已獲得所有作者同意。文稿若被接受刊登,如未經著作權所有人書面同意,不得將論文以中、英文或其它語言發表內容相似的文稿於任何形式(包括電子或線上)的出版品。
所有作者必須公開任何可能影響研究成果的經費來源或其它利益衝突的相關資訊。潛在利益衝突包含:僱傭關係、顧問、股權、酬金,專家證詞費,專利申請/註冊、捐款或其它資金等。
二、多重、重複或同時出版之出版品
作者不應該同時發表實質內容相同之研究論文於數個期刊或出版品。本刊不把下列數種文稿視為已出版:以摘要形式出版、以學位論文出版和以電子出版的研討論文。
三、論文作者和投稿費
所有論文的作者皆應有實質參與研究且(或)參與撰寫論文,本刊僅接受以中文和英文所撰寫的文章。作者須對所出版的文章承擔全部責任。本刊不收取投稿費。
四、論文投稿
一律使用線上投審稿系統。
五、同儕審查和編輯處理
投稿至本刊的文章,透過線上投審稿系統上傳後,即由執行編輯與編輯助理進行處理。執行編輯將文稿分配給編輯委員會中的某一人或自己擔任文章的責任編輯,負責監督審查的流程並依據審查結果作出是否接受出版的決定。
有關文章責任編輯的分配,乃依據編輯委員的專業知識,並結合各種其它因素,包含編輯工作是否均等、是否有利益衝突等等。完成責任編輯指派後,文章所有審查及決策過程,皆由該責任編輯處理。
六、利益衝突:指派責任編輯
執行編輯須考量以下可能情形後,指派編輯委員成員之一擔任責任編輯:
(1)排除目前有合作撰寫文稿或近2年內曾共同出版文稿的編輯委員;
(2)排除作者中有指導學生的編輯委員;
(3)排除作者中有其家庭成員的編輯委員;
(4)編輯委員須主動公開可能造成利益衝突的其它任何個人或專業上的密切相關訊息(例如,目前共同進行研究計畫的作者或為作者的指導學生等)。
責任編輯有義務告知執行編輯可能的利益衝突並迴避審查。作者也可以透過信件提出可能具有利益衝突的訊息,而此類文稿將由其他編輯委員處理,並遵守適當的審查保密程序。編輯委員的投稿,由編輯委員會的其他成員處理,並切實遵守保密原則。
七、審查保密原則
文稿審查以雙向匿名方式進行;作者資訊對審查人保密,審查人資訊也同時對作者保密。
除非有其它的說明,本刊要求編輯委員與審查人對投稿文章遵守保密義務。審查人需公正且客觀提供審查報告。
八、作者變動
作者應在投稿論文之前仔細考慮作者的名單及順序,並在最初投稿時提供正確的作者名單順序。
作者的增加、刪除或重新排序,必須在稿件被接受之前提出並經由執行編輯核准。對是類改變要求,作者需提供執行編輯下列文件:(1)作者名單變更的原因和(2)所有作者同意增加、刪除或重新排序的書面確認(得以電子郵件或信件表示)。
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執行編輯才會在稿件被接受後考慮增加、刪除或重新排序。當執行編輯考慮此請求時,稿件將暫停出版程序。
九、著作權
文稿經審查接受後,作者應將文稿著作權轉讓給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稿件須按照本刊「文稿規格說明」的格式撰寫,該規格說明函索即寄或參考《臺灣經濟預測與政策》期刊 (期刊網址:http://www.econ.sinica.edu.tw/TEFP)。【PDF檔案:「文稿規格說明」】
十、作者權利
作者或作者的雇主或機構具有以下重複使用權:
(1)全部或部分使用在未來的一些研究中,例如出書及演講;
(2)因自己的目的而重製文章。
十一、經費來源
作者必須闡明文稿的研究和準備過程中提供經費補助者的相關資訊,並簡要描述其在研究設計、數據收集、分析與解釋、撰寫報告以及決定投稿等各研究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十二、資料存取與保留
作者需保留原始數據,於出版後供編輯、審查人或大眾取得資料。
十三、出版內容錯誤告知義務
當作者發現出版的作品中出現重大錯誤或缺失時,有義務即時通知執行編輯或出版單位,並與執行編輯合作撤回或更正論文。作者應對更正論文的內容進行明確的說明。
十四、危害及含人類或動物為受試對象聲明
如研究過程中有以下任一情形,作者必須提出聲明:
(1)研究執行程序或使用設備過程中具潛在危害;
(2)研究以人類或動物為受試對象。
十五、使用患者圖片或病例資料
對患者或志願者的研究,需要有倫理委員會的核准,此核准可在文章中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