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委員會
圖書館委員會
現任委員:
楊淑珺 副所長 |
(當然委員) |
莊雅婷 主任委員 | 任期至民113年8月底 |
李根行 | 任期至民113年8月底 |
張庭源 |
任期至民114年8月底 |
李宗憲 |
任期至民114年8月底 |
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圖書館委員會組織章程: 民80 年12月 3日所務會議通過 民97年12月30日所務會議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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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
本所為促進圖書館業務發展,依「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第三十條之規定,經所務會議決議設置圖書館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
第二條 |
本會設委員三至六人,由所長指派副所長一人為當然委員,圖書館負責人為當然委員兼執行秘書,其餘委員由所務會議推選,任期二年,每年改選其中半數,不得連任;設主任委員一人, 由全體委員就圖書館負責人以外之委員中推選,任期一年。 |
第三條 |
本會會議由主任委員負責召集,必要時得邀請業務有關人員,以備諮詢。 |
第四條 |
本會每三個月舉行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
第五條 |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審議有關圖書館之建議事項。 二、辦理圖書館經費之編列與使用。 三、審議圖書館工作人員之聘任與考核。 四、推薦圖書館負責人。 五、審議圖書館各項規定細則。 |
第六條 |
圖書館負責人之職責: 一、推動本館各項行政業務,並執行圖書館委員會之決議事項。 二、研擬圖書館發展計畫。 三、草擬編製圖書館經費預算。 |
第七條 |
本組織章程經所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之,修正時亦同。 |